我想问下,我9号上的班20号不干了就因为老板扣我100,公司是小公司老板两口子干的,就几个员工租的小区当公司,然后说不干老板说还扣500。因为必须提前一个月离职。我就想问他凭啥说扣钱就扣钱。说扣多少就扣多少。刚去的时候也没说明扣钱制度。而且也没说离职要扣500.破公司没有工牌。不签劳动合同我和我朋友两个人被扣1100。太狠了,这黑心老板。我该怎么维权
2025-12-19 03:56首先,您有权要求雇主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合同而应获得的补偿金,并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雇主需要向您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其次,关于扣款的问题,您可以先与雇主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就赔偿金额和补救措施进行谈判; 如果情况严重,可以寻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他们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帮助和指导; 可以聘请律师协助处理,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并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希望您能早日解决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