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7煤矽肺不再赔偿了吗?,我父亲2016年鉴定为1期6级煤矽肺,鉴定书也拿到了,但是2017年单位5月单位说新政策规定煤矽肺属于伤残,没有任何待遇,也不再赔偿了,请问这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2024-10-13 22:36《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您父亲的病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依法应享受工伤待遇。而您的单位以新的政策为准绳,要求停止赔偿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不具有合法性。建议您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积极维权。同时,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相关事宜,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