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伙人是建筑公司项目经理 公司给经理出前去项目招标工作委托书 并用公司名义签订承包房产开发合同 我们订有合伙协议 后来知道是安置房 出现问题 公司接管后 只照项目经理头 不考虑我的投资款 我该怎么诉讼 能不能追加建筑公司为被告 资询专业郑州律师
2025-10-18 22:28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建议您首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可能适用的法律程序。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性。 如果合伙协议明确禁止将合伙人以外的人作为合同主体,并且这种行为导致了损失,那么您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中的权利义务条款向对方主张赔偿。 如果没有明确禁止,但该合同违反了公序良俗或公共利益,则可能构成无效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基于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向对方主张赔偿或其他救济措施。 如果合同存在欺诈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财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合同是按照公平原则缔结的,或者双方都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了充分协商并同意,那么即使合同中包含某些不当条款,也可能不会被认定为无效。 对于上述情况,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副本、往来邮件、证人证言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考虑到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