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家婚纱摄影公司是8月份入职的,没有签合同,2017.10.28今天突然我说调去别家公司工作, 然后我说不去, 现场经理就说现在公司没什么客人,考虑公司的成本开支,那我放你长假, 我说放我长假会不会太牵强了难不成你养我吗, 那现场经理说那不可能 我问,那你意思就是说你这边就是辞退人呐,那就说到月底吧,(觉得是到月底好像工资) 然后现场经理就说公司决定你到今天就好, 然后我是跟他讲你工资结算给我我就可以走了 我这样的现象是不是可以提出这个经济补偿金?如果说是有的话我要如何办理这个程序 想想就很气一点都没有准备再加上今天还是我生日又是重阳节,正常不应该会提前通知吗?
2025-02-16 08:04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要求经济补偿。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规定,员工在被解雇时通常有权获得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然而,具体数额需要根据您所在地区和您的合同条款来确定。 如果您想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保存好所有与您的离职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口头通知、会议记录等。 联系您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联系您的上级主管,询问是否有任何协议或政策说明您是否应得到经济补偿金。 如果您仍然认为自己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请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这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沟通方式来进行。 如果协商失败,您可以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在此过程中,您可以收集证明您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的相关文件,并提供给仲裁委员会作为参考。 如果最终裁决结果不利,您也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公司,要求赔偿。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我的建议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并庆祝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