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电子公司上班,公司去年年底搬出观澜了,当时公司说我们不去的正常辞职补住房公积金,但辞职后没补,我还能告它吗?
28天前根据《劳动民法典》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三种。第一种是试用期内可以随时提出;第二种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三种是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也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提供了工作,并且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法律规定,因此您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主动离职,那么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主动离职的,则需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认为公司在搬迁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建议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