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公司上了两个多月的班,公司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们买社保,本月十五本人已辞工,老板答应我让我本月十八号过去结工资,至今无果,有意拖欠工资,我是否可以去劳动局进行投诉!!!
2025-04-05 18:4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您的公司未履行上述义务,您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补缴社会保险。 关于您提到的辞工和欠薪问题,建议您先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明、考勤记录等。 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请求对其进行处理。 若情况严重,可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经济赔偿和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