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饭店工作,告诉我2800一个月,过了几天又让我填了一张表,上面写着干不够三个月按照2000开,期间家里有事递交辞职半个月就下来了,没等找到人,自觉不合适同意按2000开,谁想到非压着10多天工资不给.现在我手上也没有什么证据,去劳动局说是得要营业执照的信息,但是他的营业执照都没拿出来过,她给我开那2000块钱的时候,还让我签了一个工资已清的条子,我就认为她这样有点得寸进尺,觉得我不会因为这几百块钱找麻烦
18天前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与饭店进行协商,以解决您的工资问题。如果您已经向劳动部门投诉,并且得到了相应的处理结果,那么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在任何情况下,都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同时,如果饭店确实没有提供营业执照,您可以要求他们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或解释为何不提供营业执照。此外,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您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获得应有的赔偿。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