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刚到无锡的农民工,找了一个厂,干了两个月,我家里有急事,我旷工离职,问了人事经理,他说扣钱,要扣2100,我说行吧,我家里有事,我必须回去,我问工资什么时候发给我,她说5号(公司5号发工资),我说旷工离职怎么离职,她说旷工直接走就行,最后我又问了一次工资5号转给我吗,她说对的,可昨天我工资没转,我问他,她说10号来公司取,可我要急用钱的,她这算不算坑人啊,我能不能举报
2024-11-13 12:59尊敬的客户, 首先,我理解您目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关于您的情况,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并且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会扣除一定数额的工资作为补偿。 然而,您提到的“旷工离职”可能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如果您确实存在旷工行为,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公司说明情况并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等。此外,由于您的离职可能给公司带来了损失,因此公司可能会要求您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对于您的工资未及时发放的问题,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法。同时,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合规或者存在欺诈等情况,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