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送外卖的,在餐过程中让一只狗扑倒,致右膝和右肘受伤,在家休息了十四天,伤口仍末逾合,。因为伤囗正好在膝下,腿不能弯屈,会拉破皮肤。她只答应赔医疗费,不赔误工费。请问我能获赔吗?。
2025-08-11 06:00您的情况可能涉及民事赔偿责任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因意外事件导致的身体伤害,通常情况下,雇主或提供服务者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以补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然而,具体是否可以获得赔偿,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的具体原因、双方的责任比例、受害人的实际损失等。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并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