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破旧申请安置房我父母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出嫁,女儿在家,户口本上有四个人的户口,我父母,我,我儿子,我哥的户口是集体户,没有落户,本来就4个人的住房面积,没有我哥的份,不知后来在没有的。户口本人口住房面积为200平方,政府送50平,我哥20平方,本来都嫁出去的人了,现在又回来要房子,十几年没有尽过做儿子的责任,请问他有资格来分吗?
2025-02-02 13:41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女有权继承父母遗产,并且可以依法要求其父母给予相应的赡养和扶助。如果您父母去世后,您的哥哥如果符合法定条件,也有权继承他们的遗产。 关于您提到的房产分配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根据户籍制度的规定,如果您的父亲或者母亲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那么房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割,即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继承。其次,如果您的哥哥不符合法定条件,如年龄、能力等方面,那么他可能不具备继承遗产的权利。 建议您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