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代理,我十几年年前买了一套拆迁房当时的价格是16万,现在的价值将近50万元,我们当时没有签合同,只有一个收到房款的数据,这两年才下来房产证,我们要求对方过户,现在对方不同意,然后我就起诉对方,对方把房子就过户给了第三人,法院就让我们撤诉了,我们当时是把放款转账给亲戚,让亲戚转交给对方的,我在苏州张家港
2024-06-26 14:16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十几年前购买了一套拆迁房,但当时并未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仅有收到房款的证据。现在对方不同意过户,且在您起诉后将房产过户给了第三人,法院建议您撤诉。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面临一些法律挑战。 首先,没有书面合同可能使得证明买卖关系的难度增加。虽然有转账记录,但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支持,可能不足以证明买卖关系的存在。其次,对方在诉讼过程中将房产过户给第三人,如果过户行为合法有效,这可能影响您追索房产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收集和整理所有可能的证据,包括转账记录、证人证言、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的记录等。 2. 咨询专业律师,评估您的证据是否充分,以及是否有其他法律途径可以维护您的权益。 3. 如果过户给第三人的行为存在恶意串通或违反法律规定,您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对方的责任。 请注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需要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来确定最佳的法律策略。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律师,以便获得针对您案件的详细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