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海淀区东升镇八家嘉园小区当保安17年4月25日到7月17日不用我了,我本人腿残疾,物业说我腿不行所以不用我了,但是现在还欠我6月和7月份十七天工资没给我开,我和他们签合同了。
2024-12-11 10:45您在海淀区东升镇八家嘉园小区担任保安期间,由于某些原因,物业公司决定不再使用您的服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在合同期限内被解雇,通常情况下,雇主需要支付员工至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工作时间超过了两个月,并且存在劳动关系,则可能适用延长的工作期限赔偿制度,即您可以要求额外的经济补偿金。此外,您有权获得未付的工资,除非有证据表明这些工资已经支付或已经被其他方式补偿。 建议您首先收集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相关文件,以便证明您是该公司的正式员工。您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报告这种情况,以获取进一步的帮助和指导。同时,考虑到您的腿残疾情况,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最后,请务必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副本、工资单等,以便将来可能需要时进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