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公司的一家服装店分店做临时工被辞,未签订任何合同,口头约定按小时算工资,由于不同意加班不算工资被辞,店长口头说工资下次发工资日到账(本月发工资时间已过),已和同事一起上交卡号和身份证复印件(用于结工资)至店长,离职时店长暂未将复印件交至公司,请问店长的口头说明有保障吗?她会不会说是我擅自离职到时不给工资?临时工向单位提出离职三天之内即可离开对吗?
2025-05-06 17:2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首先,关于口头协议中的工资支付,中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口头约定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以书面形式确认工资支付方式。 其次,关于员工离职的要求,在大多数情况下,员工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然而,具体的时间限制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查阅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认为口头承诺无法得到兑现,建议保留与店长之间的沟通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口头约定、录音等,以便日后可能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工会组织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他们可能能够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指导和支持。 最后,重要的是要确保所有的法律程序都遵循当地的法律规定,避免因为疏忽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