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套公寓,签了一年的合同,当时约定的时候可以转租出去,合同上约定23号之前交下一个月的房租,我没交,房东说要解除合同
2024-10-01 13:24您好!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如果在租赁期间未按期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补足并解除合同。 其次,在您的情况下,您没有按时支付下个月的租金,这构成了违约行为。因此,房东有权要求您补足欠款,并解除合同。您可以与房东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能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