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省娄底市区人,我借给一个本市人分别200万、100万,都有借款协议,利息一个为年息30%,一个是月息1.5%,还款期限为2014年8月,一直未还,多次要也不还。他开了一个房地产公司,也欠有其他人钱,他有3000万的土地使用权因涉及其他借款诉讼(金额远低于3000万)被查封,该诉讼很快就要判决,另外还有其他债务涉及诉讼,现在我想起诉,并且考虑诉前财产保全,
2024-06-22 05:1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拥有有效的借款协议,且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包括借款协议、转账记录、催款通知等,以证明债权的存在和债务人违约的事实。 在起诉前,考虑到债务人可能存在多个债权人,且其资产已被查封,您可以考虑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可以防止债务人在诉讼期间转移或隐匿财产,保障您的债权得到实现。您可以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担保。 同时,您需要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因此,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法定最高利率,法院可能只支持法定最高利率内的利息部分。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其他诉讼进展,以便及时了解其财产状况和可能的分配方案。如果债务人的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债权人的债务,您可能需要与其他债权人协商或通过法院进行债权分配。 最后,建议您聘请专业律师代理诉讼,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律师可以帮助您准备诉讼材料、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并在诉讼过程中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