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初我刚毕业进了一家公司,说好的一个月试用期,后来月底跟我说,你工作方面经验不足,需要多历练学习等理由,延长试用期为3个月,后来三个月过了,工资还是试用工资,工作内容却跟正式员工一样,我去找到他谈,他跟我说:几个月下来,你工作没问题,就是和客户沟通方面欠缺一点等理由(工资给我上调了700),依然没有转正的工资,由于初来乍到,也就忍了(老板和我没有签订任何劳务合同及试用合同)之后一个月我提交了离职书,表示想立刻离开公司,他跟我说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不让我走(已经在公司做了5个月)这让我感到非常苦恼,我的劳动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酬,我想知道自己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劳动者应有的权益,感谢您!
2024-10-30 14:26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如果公司在试用期间未按照上述规定支付工资,则可能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其次,关于您的劳动关系,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维权方式。 提出书面辞职。如果您已经提出离职申请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那么就可以直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无需等待公司的批准。 要求经济补偿。如果您是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裁决。 最后,请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条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建议您与公司协商解决,寻求最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