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教一下!我是东山县一名普通的农民工。就职在本县一家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本人在公司就职十几年了,现今担任生产车间管理(组长)。因在3月份中旬生产加工厂品,就因员工问我加工厂品劳务补贴问题,我不清楚补贴标准,就问我的直接领导情况时,我和我直接领导在劳务补贴上,发生矛盾和口语上的口舌之争。第二天公司就在事件上,给我定性扰乱公司生产秩序,给予开除处理!请问我这种情况下,我能否要求公司赔偿我的损失.
2025-06-22 16:08尊敬的用户, 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及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的工作经历长达十多年,并且一直被公司雇佣,那么您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障。 关于劳务补贴的问题,公司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给您相应的报酬,这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费、绩效奖金等。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您提到与您的直接领导之间的口头冲突,如果确实存在的话,也有可能构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通过私下调解或寻求第三方介入解决争议。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建议您尽快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备后续维权之用。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并获得应有的补偿。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