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工作了十八年由于工厂搬迁,厂名和地点的变便,老板继没有认何补偿,还要求我从签合同,我想咨询一下这样没有补偿吗?我十八年的辛苦就一无所有,并且社保才给我买十年,我离退体年龄只有六年了,我该怎么办。
2024-11-02 12: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您的情况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您可以向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或者直接与单位协商一致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同意或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此外,您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适用法律法规应以相关司法解释为准。如果您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