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4年在达飞办理了2万贷款,贷款时办理贷款业务员向我收取了7000元手续费。在当时还款时还了1.3万,达飞公司答应我公司会帮我追讨7000元。我不用还。但,前几日我收到法院传票说我欠达飞12900元已经4年未还,要求6月4号开庭。要求我还本金及4年的利息。我该怎么办?
2025-08-07 15:11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由于您在2014年与达飞公司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并且在还款时只偿还了部分金额,因此存在未偿还的剩余金额。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仔细阅读借款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和规定,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确实有未偿还的款项,您可以尝试联系达飞公司或通过其他途径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委托律师帮助处理案件。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强烈建议您尽快与达飞公司进行沟通,以便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