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顺德威灵洗涤厂上班,多次提出辞职,公司都已辞职名额已满不批准,后来家里有事我急需回湖北老家。又去辞职说了一早上,那个主管说你要走就走,反正没办法给你办辞职手续,我当时一气就走了,结果这个月十五号公司尽然没给我发五月份一个月晚班的工资?请问这样子我该如何处理解决了!!
2024-10-29 11:09您的情况涉及到劳动关系和薪资支付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或者未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加班费。因此,即使您已经离开工作场所,如果公司在您离职后仍未向您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您可以要求其补发。 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者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进行上述任何行动之前,请确保您收集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并且了解并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 最后,建议您与公司沟通解决此事,协商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