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遵义泰永长征电器厂上19天班,工资才439块,新进的员工,试用期,上个月辞工要这个月15才结工资,一看工资23块钱一天,请问有没有有劳动法保护农民工的利益
26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在试用期间提出辞职并得到同意,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剩余的工资,包括但不限于您在这19天内应得的工资。此外,如果您的工作时间与合同不符,或者公司的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提起诉讼。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同时,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记录等,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