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公司工作三个月,因为很多管理制度不合理,我和另一位同事打算旷工三天走自离流程,结果昨天去办离职公司的人说我们旷工九天,说会把八月和九月的工资一起发给我们,今天下午打电话给我,说我八月的工时108小时,旷工按三倍工资扣款要扣324小时的钱,九月份的工资不够,所以从八月份的工资里扣,可是八月份工时只有192也不够,按道理我们还要去公司补钱,但是公司网开一面就不要我们去补了
14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劳动关系中旷工的相关规定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员工有权利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并且不得无故旷工。如果您的情况确实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您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合理的解释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关于旷工时间的计算,通常情况下,旷工按照实际占用的工作小时数进行计算,包括正常上班时间内的工作小时数和加班时间。然而,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如连续旷工超过一定期限,可能会导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等后果。 对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立即与公司的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也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记录是非常重要的,以便于日后解决问题。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