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我们的工资,大约是15年的七月到16年的9月,这期间没有上保险,之前上了保险,由于我们一直跟着这个老板工作,他的企业也多,也有变动,到目前为止在现在这个企业,前后是两家不同名称的企业法人也不同,仍然拖欠我们三个月的工资。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怎样讨厌我们的工资?
2025-10-02 00:5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并且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企业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企业提供您所欠工资的具体数额以及相应的证据材料。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