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96年参加工作,公司2008.8.28签了无固定期,驾驶员岗位,不定时工作制劳动合同,工资1174元交五险一金。在2008.1.9公司与我签了厢式货车运输承包合同,其中一项按停薪留职办理,现车辆报废,按排我到公司生产部开公司内部值班车(车辆无牌无证,属于报废车)我不同意,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现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还有劳动合同的工资1174可以吗?
2024-07-17 01:57您的情况涉及多个方面,建议您详细提供更多信息和背景信息,以便我能够更好地为您解答相关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 -检查并确认劳动合同中的条款是否明确约定了您的权利和义务。 -确认公司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并了解其可能的影响。 -分析您的工作安排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加班费的规定。 此外,如果您已经尝试与公司沟通解决争议,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等。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