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我在私企工作15年了,今年元月份下雪在公司脚摔骨折了,治疗休息共三个月,公司只发我基本工资,我们是有节约将的,半年一发,现在节约将也扣了,请问这样的工资合理吗?
2025-10-01 03:2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受伤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其工资待遇按照本人原工资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您的伤情已经恢复到可以正常工作的程度,但公司仅支付了3个月的基本工资,这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此外,《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此,公司在您受伤期间未尽到相应的义务,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建议您与公司沟通,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进行赔偿,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医疗证明、工资单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寻求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