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三个朋友之前在一个套口厂上班,后来挣不到钱就辞职了,可是她们压着我们两个月工资拖欠了四十多天都没给,今天去结工资,却扣了我们一半多的工资说当生活费,请问我们还能走法律程序要到那另一半工资吗?他们应当给我们拖欠工资的赔偿金吗?
2025-12-09 07:09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你们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首先尝试直接与公司管理层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如果未能解决问题,可能需要进一步采取行动。 法律途径。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并且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欠薪赔偿。在某些情况下,欠薪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您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这些赔偿金通常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加班费、未休年假等。 相关证据。为了支持您的主张,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工资单、录音录像等,以证明您的权利受到侵害。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基于实际情况来分析。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