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板不守承诺年终奖没给,2,四个月不签合同,3,重复试用期,4、分割试用期,5,减扣少发工资14年9月至15年7月 6,少交金14年9月至12日,7,公积金14年9月至16年4月没交。
2024-06-26 22:13针对您提到的问题,您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年终奖未发放**:如果老板之前有书面或口头承诺发放年终奖,您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无效,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您可以要求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3. **重复试用期**: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重复试用期是违法的。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试用期期间的赔偿。 4. **分割试用期**:试用期应当是连续的,分割试用期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 5. **工资少发**:如果单位少发工资,您可以要求补发少发部分,并可能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 **少交社保**: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您有权要求补缴,并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 7. **公积金未交**:住房公积金同样属于法定福利,单位未缴纳的,您有权要求补缴。 建议您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在进行这些步骤之前,建议您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银行流水、工作证明等,以便在仲裁或诉讼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