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是劳动争议我们上班是7.50分中午吃饭是12点下午是13.10分上班晚上是17.40分下班。加班是每月平均120小时。公司还压工作服100元。
2024-07-09 19:3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作安排和加班情况可能存在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情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您的工作时间可能超出了法定的工作时间。 其次,关于加班,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加班时间每月平均达到120小时,这远远超过了法定的加班时间限制,并且加班费应当依法支付。 再者,关于工作服押金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公司收取工作服押金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时间记录、加班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