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的某个私人工厂打暑假工,那个车间温度每天都在33度以上这2天都是36度老板没有任何的降温措施也没有高温津贴,只是每人中午发一瓶水,而且如果东西做的不好的话还会让我们返工,就是让我们用下班时间,把没做好的东西全部给弄好不管搞到几点都没有加班费,它还扣工资说东西没有做好。上班的时间干活下班的时间返工也不给加班费。这到底应不应该,白班和晚班都是十二个小时,中途没有任何的休息时间,晚班扣半个小时的工资白班还扣一个小时的工资,白班厂里管两顿饭吃个饭还要扣一个小时工资。本人今年16周岁。1个月只有1天的休息还是在换班的时候
2024-11-28 06:3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确实存在一些不公平的情况。首先,员工有权要求雇主提供合理的休息时间和适当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午餐补贴、加班费等。其次,员工应该得到公平对待,并且在工作条件方面也应当受到保护。 关于工厂的高温津贴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因此,您的公司未能为您提供合理的高温津贴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 此外,对于返工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如果您被要求加班但未获得加班费,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综上所述,建议您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上述违法行为,并寻求解决途径。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