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网上认识了一个兵,挺谈得来的,后来,他说爱上了我,由于离得很远,我也没告诉他我有家庭,也没想着跟他见面,就网上以恋人相称,给了我5000块钱,直到现在,他退伍来到我的城市,知道了我的真实身份后要我还给他5000块,不然告我诈骗,请问我应该还他钱吗?我构成诈骗了吗?他也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我已婚,我又没有犯法?
2025-10-17 22:0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诈骗。首先,您并没有明确表示自己已经结婚,并且您也并未实施任何欺骗行为来获取对方的钱财。其次,虽然您和对方在网上建立了恋爱关系,但这种关系并不足以构成诈骗罪。最后,即使您确实存在不当的行为,例如未能告知对方您的婚姻状况,这也不应被认定为诈骗罪。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拒绝归还对方的钱,并保留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请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