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公司任职11个月,没有劳务合同,现在被无辜辞退,该怎么赔偿?还有就是,在任职期间,每个月有扣留30%绩效,作为年底全勤奖发放,这样被辞退后,这个奖可以拿的回来嘛?
2026-01-17 09:52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的工作关系应视为事实劳动关系。 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您可以依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计算,即按照您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计算;不足六个月不支付。 至于年终奖是否能够得到返还,这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比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那么年终奖可能属于您的合法收入,应该予以返还。但是,如果公司并无不当,或者员工的行为存在过错,则年终奖并不一定属于您的合法收入,可能无法获得返还。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有需要,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