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咨询个案子。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了7个月,每月工资是5千元,每月发放生活费2千元,压在公司3千元。当时进公司时约定好是做到过年,但由于公司没有单子停工了,停工休息公司不愿支付工资。我提出不在公司干了,公司也同意了,但是我压在公司的从4月到12月共2万多却不愿现在支付,要到过年时才给支付。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另外公司给我签过一份合同,合同上我的工资是1500元,与我的实际工资不符,少了3500元。当时签合同我不愿,公司经理说这是用来应付客户和政府的,说不会按合同算。请问律师这份合同有效吗?我应该怎么办?公司要求我现在离职过年时才支付工资合法吗?
2025-03-31 00:59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员工有权获得合理的工资报酬,并且雇主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关于您所提及的问题。 关于您的工作情况,如果公司确实未能提供足够的工作机会或者无法继续运营,那么停工期间公司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向您支付工资。 如果您认为公司不完全遵守劳动法的规定,您可以寻求工会的帮助,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关于合同问题,如果您对合同条款存在疑问,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审查,以确保合同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如果合同中的工资数额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您也可以要求调整为符合实际情况的数额。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最好先尝试协商解决,然后如果协商失败再考虑采取法律手段。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