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老板开挖机,没有劳动合同,老板欠我16000元,给我打了欠条,留下身份证号,欠条是2014年12月21日打的,上面约定在2015年1月10号还钱,可是从去年跟他要钱,至今也没有还我,老板是马鞍山市的,现在改行了,做送快递的,他有履行能力,我是山东的,我需要马鞍山律师。
2024-06-28 20:00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欠款。首先,您持有的欠条是您追讨债务的重要证据,上面有老板的身份证号和约定的还款日期。虽然您没有劳动合同,但欠条的存在可以证明您与老板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 1. **尝试协商**:再次与老板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还款协议。 2. **收集证据**:准备好所有与债务相关的证据,包括欠条、通讯记录等。 3. **法律咨询**:寻找当地的律师进行法律咨询,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程序。 4. **起诉**:如果协商无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老板偿还欠款。由于老板有履行能力,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您在山东,而老板在马鞍山,您可能需要委托当地的律师来处理这个案件。在选择律师时,可以考虑律师的专业能力、经验以及费用等因素。 请注意,诉讼可能会涉及一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因此在采取法律行动前,权衡利弊并做好充分的准备是非常重要的。同时,考虑到欠条是2014年的,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通常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