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一个月,因自身问题不愿意做了,口头辞职,现在老板不愿意付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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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有权要求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单位,提出离职。 在没有得到同意的情况下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行为,如果公司不支付剩余的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离职信等,以便于后续维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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