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业单位人员给学校领导上交辞职报告,但教育局没批下来而耽搁2年多,工资一直在发到学校账上,两年多没上班,钱也个人没享用,这个法律追究下来严重不,个人完承担刑事责任吗?
2025-09-20 00:34尊敬的用户,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存在一定的争议。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提到的“上交辞职报告”和“未批下来而耽搁2年多”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或违规的行为,以及这种行为对您的经济利益造成了什么影响,这些都需要由相关法律法规来明确规定。 对于单位内部的管理程序,通常会规定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时必须遵循特定流程,并且可能需要提交相应的文件或者手续才能正式生效。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由于种种原因,比如上级部门的审批延迟等,可能会导致离职申请被延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办理了离职手续并按时完成了交接工作,则不应该被视为违法行为。 关于您的工资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资一直未能领取,这可能是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的延迟发放,而非故意拖延。因此,即使教育局没有批准辞职,但如果您的工资已经按照正常的流程得到了发放,那么这部分资金应视为合法收入的一部分,不应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 总的来说,具体的问题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断,建议您向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解答。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