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一名警察,在出警的过程中,受了伤,做法鉴鉴定为轻伤二级,打我的这名人员因为证据不足,无法批捕,因为怕家里人担心,所以没有住院,单位分局一共只答应给我10000元钱,分局这样可以赔偿我多点嘛?
2025-08-30 04:47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在法院的判决中,可能会考虑到您的工作性质和受伤的程度等因素,给予适当的赔偿。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调解或协商解决,以减轻经济负担。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