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想委托株洲市律师代理劳动人事案件,当事人2008年在某公司上班,没有劳动合同和社保,18年8月6号公司由于场地对外出租辞退当事人,当事人平均工资900元,有银行流水记录等证据,与公司就补偿协商不成,决定委托律师进行维权,公司在株洲市荷塘区,可以接受3000-5000元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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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而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有权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果你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进行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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