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2014的八月份来到现在的公司,在2017年的7月20日项目经理找我谈话说公司现在用不到这么多人,要辞退我,在这几年公司一直没有交保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2024-11-28 21:41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有权获得以下几种补偿。 经济补偿金。如果您的工龄在6个月以上,则可以获得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请注意,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来确定。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果您没有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应得工资标准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社会保险待遇。如果公司未能为您缴纳社保或未按期缴纳,您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欠费,并且还可以主张滞纳金。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通常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具体的金额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公司的具体情况。 请记住,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建议您及时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条、同事证言等),并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解雇原因及条件。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