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委会没有公示的情况下擅自在原先会所的位置放置中央空调室外机及公厕,排气口距离居民的厨房很近,是否违反物权法
2025-05-05 07: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原有的会所改为其他用途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此外,如果该行为导致了公共利益受损或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则可能构成侵权。 在本案例中,由于业主委员会并未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擅自决定改变原有设施布局并安装空调设备和公共厕所,这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这种行为不仅可能导致邻里关系紧张,还可能会引发健康安全风险,因为排风口与居民厨房的距离过近可能会产生油烟污染等问题。 因此,建议您联系当地物业管理部门或者相关部门投诉此事,并要求尽快采取措施恢复原状。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