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我是2015年4月份进的公司然后受伤了,老板没给钱看,我们自己拿的钱看的,现在都好了来要钱他让走保险,可是受伤的日期和保险不对他让瞒着,现在保险公司不给报他也不给钱,我们要怎么办呢?
2024-08-31 19:18您的情况涉及劳动关系和保险赔付的问题。首先,您在2015年4月进入公司后受伤,并且自己支付了医疗费用。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因工受伤,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关于是否应该通过保险报销的问题,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 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 医疗费收据及发票(包括挂号单、检查报告等);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参保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等)。 如需证明时间与保险期间的对应性,您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进行查询确认。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充分的赔偿,可以考虑以下几个途径解决争议。 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要求处理; 将公司的行为提交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如果已经申请了工伤认定并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寻求赔偿。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