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人,我带人于2017年3月份在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干活,干完活老板没有把钱算清楚,后来在劳动监察大队的调解下,老板给我出了一份欠条,欠条上写明了欠我多少钱,欠条原件在劳动监察大队队长手里,我手持一份复印件,当时说的是7月份给我三万,剩下的钱11月份全部结清!到现在快过年了,剩下的钱没有给,我打电话给他,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请问我怎么通过法律手段拿回剩下的工人工资?谢谢
1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处理剩余工资的问题。 收集证据。保留与拖欠工资相关的所有书面文件和口头协议。这些文件可以证明您的要求,并且可以帮助您证明老板应该支付剩余工资。 寻求第三方帮助。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协助您。他们可以提供法律建议并指导您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进行法律程序。如果协商失败,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将争议提交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如果您决定通过诉讼解决,应尽快联系当地的法院,并按照法院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执行判决。一旦您胜诉,您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令,以确保老板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义务。 法律援助。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也可以考虑申请法律援助,以减轻自己在法律过程中的压力。 持续跟进。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请保持耐心和坚持,因为这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请注意,在任何法律行动之前,最好先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便了解您可能拥有的权利以及可能面临的后果。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