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工地上班,上了三个月零四天的班,工地老板不发工资,然后我就不上班了。就让他把我上班这段时间的工资给我然后我回家。他说要是回家工资就按70%给我算。我还怎么办? 来工地的时候说好的一个月5000元的工资。
2025-09-01 13:23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数额支付剩余未结工资,并且有权要求支付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等额外费用。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加班事实存在,则可以主张相应的加班费。此外,如果双方未能协商一致解决争议,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