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公司汽车4s店工作六年以上,任职车间主任及技术主管,长期与车间油漆及打磨的金属粉层接触,公司最近三年也未帮我们体检,后来自己发现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白血病,腹腔有很多淋巴,有两个已经腫大超过27,医院诊断小结及重大疾病报告已提交给公司,公司不管不问
2025-02-23 17:5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遭遇了职业健康危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要求其履行职责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因此,公司应该为员工购买必要的工伤保险,以减轻因职业病导致的经济负担。 最后,作为专业人士,我强烈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