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物业公司的员工,在公司做了六年了,公司现在逼着我交社保,但是要扣1200+元,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形同虚构,最后一项内容就是要我们同意自己交,公司以补贴方式给钱我们,公司所有员工的合同里面的日期都不让填,当初本来打算不做长的!但是因为离家近,所以一直在坚持!从1200元工资做到现在2900+但是没有任何福利,请问下我们公司是否违法?如果是的话打官司可以赢吗?公布下我所在的物业公司:武汉惠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和信任。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不得要求劳动者承担额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如果您的公司不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合同中的条款,建议您详细查阅合同文本,确保合同内容真实有效。如果您认为合同存在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您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或投诉,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至于您提到的“最后一年”的说法,这并不符合正常的雇佣关系逻辑。通常情况下,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合同是长期性的,而不是临时性的。因此,如果您的合同中没有明确指出“最后一年”,那么您应该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至合同到期。 在面对不公平待遇时,我们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您的具体权利以及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工会或其他合法渠道表达您的不满,争取更多的保障。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