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私企上了两个月的班零3天,由于有事情做不了,辞职不做了,走的时候只结4300块钱的工资,去的时候说的是一个月3600,少结3000块钱,两个月工资应该是7200,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2天前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劳动。如果员工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离职,并且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公司应当支付剩余未完成的工作时间的相应报酬。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能需要与公司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以及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要求公司补发差额工资。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计算存在错误或者不公平,可以要求公司重新核算您的工资,并补发差额部分。 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采取法律手段。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起诉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请记住,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证据充分,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