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去年4月份,在县城工地打工,骑着摩托车在回家的路上发生车祸不幸身亡,按照劳动法工地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可是我父亲在工地不到一个月时间,而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建筑公司不管,我们进行了劳动仲裁也失败了,理由是建筑公司在我父亲出事以后就是5月份才中的标,而且我们没有包工头和建筑公司劳务关系的证据。实际上我父亲所在工地早已开工了。我不知道这个官司该怎么打,还有没有必要打了。
15天前您的情况确实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来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诉讼或寻求其他解决方案。 首先,您提到您父亲是在工地工作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发生的事故,这可能意味着他与雇主之间存在短期雇佣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雇主未能提供适当的保险保障,如工伤保险,那么他们可能会对事故承担责任。然而,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其他证明,法院可能不会接受这些主张。 其次,关于建筑公司在事故发生后才中标的说法,这表明他们在事故发生前并不具备承包工程的能力。因此,即使他们最终中标,他们的行为也不足以推翻他们之前的行为。此外,如果他们已经支付了赔偿金给死者及其家属,那么他们也可能有权要求工人赔偿损失。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父亲的工作地点早在事故发生前就已经开始,并且您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雇主并未向工人提供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那么您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总的来说,您应该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多有关此案的信息和建议。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其他家人一起寻求帮助,或者尝试与雇主协商解决问题。无论采取何种行动,都需要谨慎行事,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