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厦门海沧新垵村的一个理发店上班,我八月十五号就辞职了,但是老板说这十五天的工资要九月15发,结果当天要我回厦门拿现金,我是在贵州,车费好很多,叫他微信给我不肯,叫同事带拿现金也不行,分明就是故意刁难我,然而跟我一同辞职的同事老板已经微信发给我同事了,但是他非要叫我本人去拿现金。我应该怎么办。
15天前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存证据。保留与您的辞职申请相关的所有书面材料,包括您的辞职信和任何有关离职日期的通知或说明。 沟通协商。直接与您的前雇主联系,明确告知他们您的情况,并要求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您的应得薪资。如果他们的态度强硬,可能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寻找一位法律顾问来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请记住,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最好先尝试私下解决问题,因为许多情况下,通过谈判达成协议是更有效的方式。同时,保持冷静并坚持自己的立场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