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一女孩一男孩,结婚时没有领证,育有一女孩两岁时登记,并给孩子上了户口,可是户口就是登记结婚前后的年龄,比实际年龄小了两岁,第二年批准生了二胎男孩,关系到孩子上学问题我们把孩子户口改为了实际年龄,计生办要罚款60300元,要把批准的二胎生育证给报废。请问您这样合理吗?
2024-10-10 04: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公民在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您的孩子是通过非婚方式生育的,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会抚养费。 关于户口变更的问题,一般来说,户籍管理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果您已经将户口变更为实际年龄,那么应该不会受到罚款或注销二胎生育证的影响。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来确定,建议您直接向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咨询相关政策,以获得最准确的答案。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