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帮朋友在手机店分期付款买了个手机。 后来跟那个朋友就一直没联系了。后来就联系不到了。 当时签有有合同分期12个月。没有逾期不还会有违约金或者利息。等于我是用我身份证来替他买的手机。他说到时候去还可是还差2500没给过了三年。手机店给我打电话说还钱。不然就起诉我,我就给还了2500后来又说有利息。 之前上面写的也没有说有利息现在要求我需要把他欠的本金还有利息都需要还清。照片是当时的单据。我该怎么办
2025-02-14 12:05您目前面临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合同法和民诉法的相关规定。首先,您与手机店之间的合同关系存在,并且该合同中可能包括关于逾期还款的条款。 对于未支付的剩余款项,如果双方并未明确约定利息或其他费用,那么这些款项应被视为逾期还款的一部分。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手机店有权向您追讨上述款项,但在此之前,他们应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的行为构成了违约。 建议您尽快与手机店沟通,了解具体的还款协议细节以及任何可能存在的附加条件(如利息等)。如果您认为手机店提供的协议不公平或不合理,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调解解决争议。 此外,如果协商不成,您也可以考虑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请确保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