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会计在试用期内提出口头辞职,但是没做好工作导致公司账目混乱,现公司想结清工资,不想发春节假期的工资,叫年后继续来公司免费交接工作直到账目清楚为止,请问合理吗?员工必须把工作交接好才能离职吗?
3天前关于您询问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试用期期间的员工享有法定的工作时间,并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没有完成工作并导致公司账目混乱,这可能构成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终止试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结算剩余的工资。然而,公司是否可以不支付额外的春节假期工资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具体约定。 至于是否必须将所有工作都交待给新员工,这也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一般来说,如果员工未能履行其职责或造成严重后果,那么公司有权要求他们进行工作交接。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也应考虑是否能够找到合适的替代人员以完成工作的交接。 最后,对于如何处理试用期的未决争议,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通过调解机构或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